山东省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关于加强职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
山东省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关于加强职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
所属各部门、科室:
为强化职工安全意识,有效防止人身伤害,切实保障职工人身安全,根据目前形势和任务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各部门、各科室要重视职工安全管理工作,加强对职工安全教育提醒,完善设备、仪器的安全操作规程,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。
二、职工上下班途中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,按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依规出行,避免发生交通事故或意外伤害。
三、上下楼梯、台阶应注意脚下,以免发生跌倒摔伤等意外。
四、使用工具或操作仪器设备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;高处作业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。
五、因公出差要加强自我保护、自我防范,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发生。
六、注意防范极端天气和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。
人身安全是最基本、最重要的安全,人身安全无小事,希望全体职工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,紧绷安全之弦,努力做到我要安全、我会安全、我能安全,确保家庭幸福、工作顺利。
特此通知。
山东省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
2016年9月7日